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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应性态度的恰当对象

田洁,论反应性态度的恰当对象,《哲学分析》2025年第1期。 “本文旨在论证,当以“反应性态度”为基础来辩护道德责任归属时,自然主义理论将面临艰难的挑战,如不诉诸其他外在的规范性资源,将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对评价性或者规范性属性的说法。” 斯特劳森认为to be responsible is to be the fitting object of some reactive attitude AI: 《论反应性态度的恰当对象》详细总结 一、道德责任和反应性态度 核心观点‌:道德责任不依赖于自由意志或决定论的形而上学讨论,而是反映道德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 斯特劳森的观点‌: 道德责任的基础是反应性态度 ,而非自由意志。 反应性态度是对行为或选择产生的正面或负面情绪和态度,如怨恨、愤怒等。 道德责任的理解应关注在哪些情况下共同体成员应对行动者负责,而非行动主体的形而上学条件。 二、反应性态度的恰当对象 核心观点‌:责任主体是反应性态度的恰当对象,关键在于解释“恰当”的含义。 两种解读路径‌: 强硬实在论‌:评价性态度的恰当对象因对象本身具有的规范属性而恰当。 倾向理论‌:评价性态度的产生是人类心理机制运作的结果,解释恰当对象较为复杂。 斯特劳森的难题‌: 未清晰回应反应性态度恰当对象的基础 ,导致理论可能缺乏坚实基础。 三、功能性规范归责理论中的“恰当对象” 核心观点‌:斯特劳森式的归责理论尝试通过功能性规范来解释反应性态度的恰当对象。 晓非的功能规范型归责理论‌: 将道德责任视为反应性态度的人际关系实践。 反应性态度具有社会功能,必须作用于正确的对象(通常是产生意图的主体)。 试图通过反应性态度的社会功效和目的论式规范来构建归责条件。 面临的挑战‌: 循环论证问题:用反应性态度的恰当对象来定义责任主体,又用责任主体来证明反应性态度的恰当性。 恰当关联问题:无法确保反应性态度的对象一定是产生意图的主体,从而可能违反“人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原则。 四、结语 核心观点‌:晓非的功能规范型归责理论尝试对斯特劳森的反应性态度理论进行改造,但面临挑战。 未来走向‌: 要么放松道德自然主义和表达主义的姿态,重新承担一些形而上学论证负担。 要么更加激进地放弃重构规范性的努力,彻底走道德自然化的道路。 评价‌:晓非的努力具有潜力,但单纯从反应性态度的社会功能出发无法保证某些归责原...

Moral Saints

Wolf, Susan. “Moral Saints.”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79, no. 8 (1982): 419–39. https://doi.org/10.2307/2026228. 作者的核心论点:道德的完美moral perfection并不构成个人的幸福模式。首先,作者要解释何为道德圣人,且为何他们是不吸引人的。其次,从常识、功利主义和康德哲学来看道德圣人。最后,考虑道德圣人的哲学意涵。 功利主义会认为,如果人人是道德圣人,那么这个世界上的幸福会少于追求多元价值的世界。康德义务论只要求遵循义务,不需要道德圣人的概念。 结论:作者只是强调,道德圣人的理想不应该作为标准standard而扼杀其他可能性。A person may be perfectly wonderful without being perfectly moral (p. 436). AI: 《道德圣人》各小节内容总结 1. 引言 Susan Wolf 提出“道德圣人”(moral saint)这一概念,并质疑其作为个人理想的合理性。她认为, 道德完美并不等同于个人幸福,因此,我们不应将道德圣人作为理想人格来追求。 文章的目的在于分析道德圣人的特征,并探讨其对道德哲学的启示。 2. 道德圣人与常识道德观 Wolf 从常识道德观出发,描述了两种道德圣人: 慈爱圣人(Loving Saint) :将他人的幸福完全内化为自己的幸福,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 理性圣人(Rational Saint) :虽然仍有个人兴趣和快乐,但因为道德责任至上,他会压制或牺牲自己的兴趣。 两者都以道德至上为信念,但前者是出于关爱,后者是出于责任感。Wolf 认为,道德圣人的生活会缺乏多样性和个性,不符合我们通常认为的“圆满人生”。 3. 道德圣人的局限 Wolf 进一步论证,成为道德圣人意味着放弃许多非道德价值,例如: 发展艺术、运动、幽默等兴趣爱好 拥有讽刺、批判性思维等不符合“完美道德”形象的特质 享受美食、音乐、时尚等个人乐趣 道德圣人必须“非常非常友善”,但这可能导致缺乏个性、幽默感和生活情趣。Wolf 认为,完美的道德人格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理想。 4. 道德圣人与道德理论 Wolf 讨论了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对道德圣人的塑造: 功利主义 :强调最大化...

Moral Expressivism in Simon Blackburn and Wang Yangming: Quasi-Realism or Just Realism (of a Different Brand)?

Huang, Yong, "Moral Expressivism in Simon Blackburn and Wang Yangming: Quasi-Realism or Just Realism (of a Different Brand)?" AI: 本文主要探讨了道德表述主义(moral expressivism)在 Simon Blackburn 和王阳明哲学中的体现,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作者黄勇(Yong Huang)考察了 Blackburn 的“准实在论”(quasi-realism),以及王阳明的心学对道德属性的理解,讨论二者是否可以被归类为不同形式的道德实在论(moral realism)。 1. 导论 作者指出,道德实在论(moral realism)虽然能够为道德判断提供坚实的基础,但难以捍卫,因为它必须克服“是-应问题”(Is-Ought Problem)、开放问题论证(Open Question Argument)、奇异性论证(Argument from Queerness)等挑战。相比之下,道德反实在论(moral anti-realism)更易于捍卫,但会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问题。因此,作者分析了 Blackburn 的准实在论和王阳明的道德观,试图探讨如何在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2. Blackburn 的表述主义与准实在论 Blackburn 反对传统的道德实在论,认为道德判断并不描述外在的道德事实,而是表达我们的态度和情感。他通过一致性(coherentism)、实用主义(pragmatism)以及对人类本性的考察,试图为道德判断提供合理性: 一致性标准 :道德判断的正确性取决于它是否与我们系统中的其他信念相一致。 实用主义标准 :道德判断是否“有效”或有助于社会稳定和秩序。 人类本性标准 :道德判断应符合人类的基本需求、欲望和共情能力。 Blackburn 认为,我们仍然可以谈论道德真理和客观性,但这种客观性并非源于独立存在的道德事实,而是基于我们在实践中的合理讨论和判断。 3. 王阳明的表述主义 作者指出,西方学者(如 Nivison 和 Ivanhoe)倾向于将王阳明解释为一种道德实在论者,而中国学者则更常将其视为道德反实在论者(甚至是唯心主义者)。作者认为,这两种解读都有局限性:...

Moral Luck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 Wang Yangming on the Confucian Problem of Evil

Huang, Yong, "Moral Luck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 Wang Yangming on the Confucian Problem of Evil." In Ming-dong Gu, ed. Why Traditional Chinese Philosophy Still Matters. Routledge. (2018). pp. 68-81. 为什么人们会作恶?王阳明:习气→私欲→遮蔽良知。作者指出,一个人出生所遭遇的习气,取决于moral luck(p. 68)。但是,习气不是是作恶的必要不充分条件,还需要看一个人的will志(p. 75)。 AI: 以下是论文《道德运气与道德责任:王阳明对儒家“恶”问题的探讨》的主要内容总结: 引言 讨论王阳明的“良知”(liangzhi),认为其既非“知道”(knowing-that),也非“知道如何”(knowing-how),而是一种“知道去做”(knowing-to)的道德知识,能促使人行善。 提出儒家关于“恶”的问题:既然人人皆有良知,为何仍有人作恶? 论文旨在证明王阳明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认为恶源自私欲,而私欲源于外在环境(xi)和人的生理/心理禀赋(qi),二者皆超出个人掌控,即属于“道德运气”。 文章挑战伯纳德·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和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关于道德运气的主流观点,认为王阳明的道德运气概念既避免了矛盾,也能保留道德责任。 1. 恶的起源 心(xin)是人的主宰 ,即人的本性即是“天理”,而本性本是至善。 良知是道德判断的基础 ,如见父母自然知孝,见兄知悌。 恶并非实存,而是对善的偏离 ,比如过度或不足的情感反应(如过度愤怒或冷漠)。 恶的真正根源 :人的心受到外物刺激,生出意念(yi),意念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而良知则能判断对错。 私欲的阻碍作用 :良知本应自然显现,但人的私欲遮蔽了良知,如乌云遮蔽太阳,或尘埃覆盖明镜。 2. 恶的来源:环境与气质 环境(xi)的影响 :人所处的环境会影响道德品质,如“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生理/心理禀赋(qi)的影响 :不同人的禀赋清浊不一,会影响道德表现,如清澈的水映照明月,污水则映照模糊。 恶的形成 :不...

Empathy with ‘Devils’: Wang Yangming’s Contribution to Contemporary Moral Philosophy

Huang, Yong, “Empathy with ‘Devils’: Wang Yangming’s Contribution to Contemporary Moral Philosophy,” in Moral and Intellectual Virtues in Western and Chinese Philosophy, edited by Michael Mi, Michael Slote, and Ernest Sosa, Routledge, 2018, 214-234. AI: 本文《与魔鬼共情:我们从王阳明那里能学到什么》由黄勇撰写,主要探讨了王阳明的共情观念,特别是与不共情者(即“魔鬼”)共情的概念。文章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 1. 引言 作者指出,尽管关于共情的哲学讨论在中国出现得比西方早,但传统中国哲学中的共情观念被认为已经过时。然而,作者认为儒家思想中关于共情的见解在当代研究中被忽视了。本文通过聚焦明代新儒家王阳明的哲学,探讨了与不共情者共情的概念。 ### 2. 王阳明的共情观念 作者首先讨论了王阳明的共情观念,指出中文中并没有一个直接对应“共情”的术语,但王阳明的“万物一体”观念与共情有相似之处。王阳明认为,仁者(有共情能力的人)能够感受到与天地万物的联系,并对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 3. 王阳明的“与魔鬼共情”:它不是什么 在这一部分,作者澄清了“与魔鬼共情”并不是指对不共情者产生愤怒或仇恨,也不是简单地体验他们的情感状态。作者还对比了当代心理学和哲学中对共情的不同定义,指出王阳明的共情观念与这些定义有所不同。 ### 4. 王阳明的“与魔鬼共情”:它是什么 作者详细解释了王阳明的“与魔鬼共情”概念,指出这是一种对不共情者的内在痛苦(即良心痛苦)的共情。王阳明认为,仁者不仅会感受到他人的痛苦,还会努力帮助不共情者摆脱这种痛苦,使他们变得共情。 【舜共情瞽叟吗?】【仁人还需要帮助别人成为仁人,要求比较高,有点普渡众生的感觉?】 ### 5. 对王阳明“与魔鬼共情”的三点澄清 作者进一步澄清了王阳明的共情观念: 1. **共情者的痛苦与不共情者的痛苦**:共情者感受到的痛苦与不共情者可能感受到的痛苦是不同的,后者可能并不感到痛苦。 2. **共情与家长主义**:作者讨论了共情与家长主义的关系,指出在帮助不共情者时,应避免...

Confucian Virtue Environmental Ethics

Huang, Yong, 2016, "Confucian Virtue Environmental Ethics," in Routledge Handbook of Religion and Ecology, edited by Mary Evelyn Tucker, John Grim, and Willis Jenkins, Routledge: 52-59. 在本文中,作者试图依赖王阳明而发展出一个儒家版本的环境美德伦理学,从而避免环境美德伦理学中所具有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 AI: 主要内容总结 1. 引言 环境伦理学可视为对一般伦理理论在环境问题上的应用,或是对传统伦理学的扩展,使非人类生态系统也成为道德考量对象。最初,环境伦理学以后果论和义务论为主,但由于这两者的局限性,德性伦理逐渐成为有力替代方案。然而,德性伦理通常以人为中心,认为环境美德有助于人的幸福。本章提出基于明代儒家王阳明思想的环境美德伦理学,尝试超越这种人类中心主义。 2. 与万物一体 王阳明的伦理学以“仁”为核心,认为“仁”意味着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此思想源于北宋程颢的观点,即“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王阳明认为,人之所以无法感受与万物一体,是因为自私之心遮蔽了本心,而克服自私,就能恢复与万物的共感。这种共感不仅限于人类,还包括动物、植物,甚至无生命的事物。因此,王阳明的环境美德伦理学是一种基于情感的伦理学,与西方以亚里士多德为主的理性主义美德伦理有所不同。 3. 有差等的爱 尽管王阳明提倡“与万物一体”,他仍然主张爱有差等。例如,保护头部比保护手脚重要,并非歧视手脚,而是基于合理性。同理,人可以为了父母、祭祀、待客而宰杀动物,也可以为了生存砍伐树木。王阳明认为,这种区分不是因为万物的“内在价值”不同,而是基于自然的道理(道理/条理)【原文是natural reason】。他反对墨家的“兼爱”,认为爱是由亲近之人逐步扩展,而非一视同仁。 4. 结论 儒家的环境美德伦理学能够规避义务论和后果论的局限,同时区别于西方的亚里士多德式美德伦理。其核心概念是“与万物一体”,即通过仁的实践,使人与天地万物形成情感上的联系。尽管表面上仍有自我中心的成分,但由于个体与万物本为一体,这种伦理学不同于传统的自我中心主义。

Learning from models: knowing sages as sages in Confucian philosophy

Karyn Lai (24 Oct 2024): Learning from models: knowing sages as sages in Confucian philosophy,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AI: 本文围绕儒家哲学中的榜样学习(learning from models)展开,探讨如何通过认知方式“knowing-as”来理解圣人,并从规范与认识论的角度分析学习者如何模仿圣人。本总结将逐一介绍各部分的核心内容,并提供更详细的分析。 1. 引言:儒家榜样学习与“knowing-as” 文章首先指出,在儒家传统中,圣人(sage)不仅是道德理想的体现者,更是他人学习和模仿的对象。他们的行为和道德品质为普通人提供了参考标准。然而,要让圣人真正成为道德参照点,人们必须能够识别圣人,并认可他们的德行是值得效仿的。本文提出采用“knowing-as”(即“以某种方式认知”)这一认知方式来理解儒家的榜样学习,并认为这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楚地分析学习者如何认识圣人及其道德意义。 2. 儒家榜样学习的文化背景 本部分概述了儒家学习榜样的传统,并与战国时期的其他思想流派进行比较,特别是与墨家(Mohism)的对比: 墨家的标准化原则 :墨家强调以“法”(fa 法)作为行为的标准,例如工匠使用规矩(guī jŭ 規矩)来确保作品的准确性。他们主张所有人应遵循同样的道德标准,如“义”(yì 義),以实现社会的最大利益。 儒家的榜样学习 :相比之下,儒家更关注通过学习榜样来塑造道德人格,而不是依赖单一的标准。儒家认为,优秀的行为榜样能激发个人自觉地调整自身道德实践,并且每个人在学习过程中会有不同的体悟。 此外,文章还强调,儒家不仅认可正面的榜样(如圣人),也提供了负面榜样(如暴君),以帮助学习者明确哪些行为应被摒弃。 3. 谁是圣人? 这一部分探讨了战国儒家文本(《论语》《孟子》《荀子》)如何定义和辨识圣人,并分析了圣人作为榜样的作用。 圣人的典范作用 :尧、舜、禹等古代圣王被誉为圣人,他们以德治国、关注人民福祉,是后人学习的楷模。 孔子的圣人地位 :在《论语》中,孔子被描绘为道德卓越的君子,但他自己否认自己是圣人(A7.34)。然而,《孟子》明确将孔子认定为圣人,并强调圣人的存在对于道德传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