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荀人性异见的辨析与调和——基于刘殿爵观点的展开
简佳星. "孟荀人性异见的辨析与调和——基于刘殿爵观点的展开." 江淮论坛 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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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话总结
文档围绕著名汉学家刘殿爵对孟荀人性论的辨析与调和展开,介绍其以 “性” 与 “第二天性” 区分孟荀道德观、以 “性能力发育” 与 “语言学习” 区分功夫论、以 “发现唤醒” 与 “发明创制” 区分圣人角色的核心观点,同时指出其对荀子 “行善无愉悦感”“心排除出人性”“圣人借天降神力创制道德” 的关键误解;强调孟荀人性异见背后的普遍静态人性观、对 “心与道德能力” 和 “感官物质欲望” 的相似分类与取舍等共识是调和二者的核心,并探讨二者在当代反思道德与欲望、利人与利己关系、从内外双维推进社会道德化及创新人性二分框架的重要意义。
详细总结
一、刘殿爵背景与孟荀人性论研究基础
- 学术经历:刘殿爵自幼受古典中学熏陶,17 岁考入香港大学中文系,1942 年因日军攻占香港提前卒业,二战后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攻读哲学;1950 年任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中国哲学教师,1965 年获聘教授,1970 年升为讲座教授(为陈寅恪之后唯一享此荣名者),1975 年因推进中国文化的成就获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 研究成果:其对孟荀人性论的研究始于 1953 年的《〈孟子〉与〈荀子〉中的人性论》,文中辨析孟子性善论优于荀子性恶论的维度并提出调和思路;1970 年《孟子》英译本引言进一步深化孟荀人性论的本质区别,其观点深刻影响西方汉学界(如葛瑞汉承认受其启发纠正 “孟子哲学价值有限” 的偏见)。
二、刘殿爵对孟荀人性异见的五大辨析维度
辨析维度 | 孟子观点 | 荀子观点(含刘殿爵部分误解) | 核心差异总结 |
---|---|---|---|
道德与人性关系 | 道德源于先天 “性”,顺性发展可成德 | 道德源于后天 “伪”(圣人造就),归为 “第二天性” | 道德来源:内在先天 vs 外在后天 |
行善愉悦感 | 行善是率性自然,能带来愉悦(“乐道”) | 行善是机械执行指令,无愉悦感(刘殿爵误解) | 行善体验:自然愉悦 vs 被动无感 |
功夫论 | 道德是先天特质,随心智成熟显露(“性能力发育”) | 道德是后天向外学习获得(“语言学习”) | 成德路径:内在显露 vs 外在习得 |
圣人角色 | 发现、唤醒人人本有之德(如语法学家总结规则) | 受天降神力指引创制道德(如陶工制器,刘殿爵误解) | 圣人作用:发现者 vs 创制者 |
心性关系 | “心” 属人性核心(“大体”),是人禽之辨关键 | “心” 排除出人性,道德与天性相反(刘殿爵误解) | “心” 的归属:属人性 vs 非人性 |
三、刘殿爵对孟荀人性论的调和方案
- 批判三种传统调和方案
- “性三品” 说(代表人物:孔子、王充、荀悦):主张人性分善、中、恶三类,中人可善可恶;刘殿爵批判其否定孟荀人性论的普遍性(孟子 “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 “涂之人可以为禹” 均强调人性无等级),且主张 “人性可移” 违背孟荀静态人性观。
- “性善情恶” 论(代表人物:董仲舒、宋代理学家):认为人性含善性(孟子关注)与恶情(荀子关注);刘殿爵批判其不承认人性 “既善又恶”,但实际该说认可善恶并存。
- 陈澧 “性有善” 说:主张圣人之性纯善,常人与恶人之性均有善恶;刘殿爵肯定其 “恶人非纯恶” 的进步性,但不满其违背孟子 “圣人与常人无异” 的主张,且未解答 “若人性善恶混杂,孟子为何只言性善”。
- 提出 “道德主体” 说:刘殿爵认为,真正与孟子性善论矛盾的是 “非道德论”(人无辨善恶能力),而非荀子性恶论;孟子性善论本质是 “人类是道德主体”—— 即人能辨别是非、认同正义并选择行善,此为调和孟荀的核心切入点。
四、对刘殿爵观点的反思与纠偏
- 合理之处认可
- 以 “第二天性” 论荀子道德观:符合亚里士多德 “实践智慧与理性习性” 的定义,且与荀子 “心有征知”(理性认知道德规则)的主张一致,同时契合荀子对社会环境的重视(“蓬生麻中,不扶而直”)。
- 以 “性能力发育 / 语言学习” 区分功夫论:准确抓住孟荀在道德来源(内外)的分歧,且认可二者 “孩童难完整展露道德” 的共识。
- 核心误解纠正
- 误解 1:荀子行善无愉悦:实际荀子伦理学属 “密尔类型的广义功利主义”,《礼论》中 “养口”“养体”(物质快乐)与 “养安”“养情”(情感快乐)证明,礼法道德能为多数人谋福利,行善与愉悦不冲突。
- 误解 2:荀子将 “心” 排除出人性:荀子称 “心” 为 “天君”(先天自然属性),且明确 “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义” 需 “心” 的理性认知),“心” 是人禽之辨的关键,必然属人性范畴。
- 误解 3:荀子圣人借 “天降神力” 创制道德:荀子持 “天人相分” 观(“天” 仅为自然存在),主张 “制天命而用之”,圣人创制道德是因率先意识到道德可化解欲望冲突,无 “天降神力” 成分。
- 误解 4:荀子人性论仅 “性恶”:《荀子》中 “性者,本始材朴”(性朴)与 “性恶” 不矛盾 —— 性朴是人性未发状态(非道德),性恶是情欲过度膨胀的结果(价值评判),性朴是性恶的初期环节。
五、孟荀人性论的核心共识(调和关键)
- 普遍的静态人性观:二者均认为所有人性无差异,且善恶属性不可改变。孟子提出 “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提出 “涂之人可以为禹”,均否定人性等级;同时,孟子认为 “性善” 属性不变(作恶是善性被欲望遮蔽),荀子认为 “性恶” 属性不变(“化性起伪” 是规范行为而非改变人性)。
- 对 “心与欲望” 的相似分类与取舍
分类维度 孟子的分类与定位 荀子的分类与定位 共同取舍原则 心与道德能力 “大体”(属人性核心,人禽之辨关键) “天君”(先天理性认知能力,属人性) 重视,作为成德基础 感官物质欲望 “小体”(人禽共有,易遮蔽善性) “天官”(易引发冲突,恶的来源) 轻视,需加以规范 / 克制 - 以 “心与道德能力” 论人禽之辨:孟子从 “人禽差异” 切入,认为 “心” 的道德善端是人独有的 “优越处”;荀子从 “人禽本质区别” 切入,认为 “义”(需 “心” 认知)是人 “最为天下贵” 的原因,二者均以 “心与道德能力” 为区分人禽的核心。
六、孟荀人性异见的当代意义
- 反思道德与欲望、利人与利己的关系:儒家认为道德与利己非对立 —— 道德是仁者的精神欲望,“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行善既能利人,也能满足自身精神需求;利己是利人的基石(“须先为己,方能及人”),但需以道德为底线(避免沦为自私自利)。
- 双维推进社会道德化:荀子性恶论偏现实主义,提示当代社会需重视他律规范(如礼法),应对物欲横流与道德淡漠;孟子性善论偏理想主义,提示需激发个体内在道德自觉(如唤醒善端),二者结合可从内外双维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 创新人性二分框架:孟荀 “心与欲望” 的静态二分框架需完善,可借鉴王夫之 “日生则日成”(人性随实践动态发展)、安乐哲动态人性观,并结合当代心理学、行为经济学、脑科学成果,让传统人性论适配复杂现代社会。
七、相关学术争议
- 荀子人性论之争:周炽成提出 “性朴说”,认为《性恶》非荀子所作,荀子人性论为 “无善无恶”;梁涛主张 “历时性” 视角,认为性朴与性恶均为荀子人性观的重要组成;杨泽波、吴飞则指出,性朴是对人性的定义(非道德),性恶是价值评判,二者不矛盾,无需以性朴说否定性恶论。
- 孟子人禽之辨之争:陈汉生质疑孟子将道德视为唯一人禽之辨标准(提出人能 “抠鼻孔、笑” 等非道德独特性);葛瑞汉辩护称,孟子强调的善端不仅是 “人禽差异”,更是 “人禽优越处”(能促进社会福祉,指向 “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