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Y. (2025). Filial Piety in a Non-ideal Situation: Family and Trauma in Confucian Ethics.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52(1-2), 30-41.
本文聚焦儒家伦理中非理想情境下的孝道问题,首先阐释了早期儒家思想中理想家庭里孝道的核心构成(礼仪践行、情感依恋、让父母无忧、优先爱父母)及与仁爱的关联,指出传统孝道论证(互惠、同意)的局限;进而分析了三类非理想情境(家庭成员道德有亏、遭遇困境、父母疏忽 / 遗弃)及典型案例(直躬匿父、舜的父亲杀人 / 弟弟任职、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等);提出关系性孝道观作为替代方案,强调孝道基于父母子女间的相互性与亲密性,而非单方面无条件义务;最后回应了关于爱之无条件性、生物关系的规范性等五类异议,论证该观点能更合理地解决非理想情境下的孝道困境。
- 核心定义与构成
- 本质:对父母的爱与尊重优先于他人,且需落实为恰当行为与情感
- 四大核心要素(加粗为关键要求):
- 礼仪规范:遵循《礼记》《论语》规定的孝行礼仪(如养生、送死之礼);
- 情感依恋:孔子批判 "仅供养父母" 与犬马无异,强调 "敬" 的核心地位(《论语》2:7);
- 无忧保障:避免危险行为、发挥才能成就事业,不让父母担忧(《论语》2:6);
- 优先顺位:终身将父母置于欲望首位,超越对配偶、子女、君主的牵挂(《孟子》9:1)。
- 与仁爱的关联
- 孝道是仁爱的根基:"孝悌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1:2),孝行延伸为对社群他人的关怀(《论语》1:6);
- 树木论证:孝道为 "德之根",无此根则其他美德无法存续(李永《Moral Partiality》2023)。
- 核心主张
- 亲子关系是 "相互性" 的:健康关系需双方有 "为对方谋善" 和 "保持亲密" 的欲望,而非单方面付出;
- 义务源于关系质量:若父母疏忽、遗弃或有严重道德缺陷,亲子间的亲密性与相互性断裂,子女的孝道义务可减免;
- 区分不同情境的义务边界:对困境中的家人需照料,对道德有亏者不纵容,对弃养者无义务。
- 与传统孝道的关键区别
- 传统孝道:倾向单方面、无条件的子女义务(如舜需包庇父亲、任用弟弟);
- 关系性观点:拒绝 "无条件义务",主张孝道需匹配亲子关系的实际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