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追求:自治的夢想
陳翠蓮,《百年追求:自治的夢想》,新北:衛城出版,2013年。
▪ 自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二六年的四年間,在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五個都市舉辦的演講高達七九八次,聽眾超過三十萬人。尤其一九二五年、一九二六年是文化演講會最狂熱的時代。
文化演講使民智大開,不再害怕官廳。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的報告就認為文化協會教導民眾抗官、敗壞社會風氣,「藉口普及政治思想,以偏見看待本島施政,每每撥弄言論、批評政府,助長一般民眾對官廳官吏的反抗氣氛,淳風美俗遭到破壞,民心普遍不馴。」
▪ 日本統治時代的治警事件全島震動,但經過司法程序,反對運動人士最終只被判處最高四個月的刑期。日本殖民當局就算再暴戾,仍遵守法治原則進行審判,開明與保守的法律人有機會在法庭公開進行正反論辯,殖民地反抗者也得以充分陳述己見。開明的法律人如堀田真猿審判長反對以法律做為政治工具,判處十八名被告全部無罪。臺灣人的政治結社,最後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的罪名,判處三到四個月的刑期。
▪ 同樣的場景在五十五年後重演,但結果大不相同。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國民黨政府對反對運動人士發動大逮捕,隔年進行軍法審判。這次,黨外運動人士並未如日治時期的前輩們組織政治結社,只是在高雄舉辦戶外遊行,就被以「叛亂罪」起訴。國民黨統治下的司法人員全部噤聲,沒人像日本時代的堀田審判長一樣勇於做出良心判決。八名軍法被告分別被處以無期徒刑到十二年有期徒刑的重刑;另有三十多人遭到司法審判,判處不等刑期。
▪ 總督府領悟到,「破壞文化協會的手段,若由外部施加壓迫,反使內部鞏固團結。毋寧使內部發生內訌,造成潰裂,始為良策。」
◆第八章 戰爭陰影下
>>早先左翼運動家已一一就逮,右派政治運動家們又紛紛離臺避難,臺灣政治運動一片死寂。
難道,解放臺灣的努力已到了末路?
間接射擊
蔣渭水的得力助手謝春木,早早就思索著臺灣反對運動的未來。在一九三一年二月臺灣民眾黨被禁之後,他已看出所有的反抗空間將被嚴重壓縮,體制內的溫和路線只是聊勝於無,臺灣人不再有機會與日本當局當面對壘。面對這樣不利的局勢,臺灣人的解放運動只有「地下化」與「間接射擊」兩條路,而尋求「地下化」的左翼運動、臺灣共產黨,也陸續遭到肅清。一九三一年七月他前往上海;八月,好友蔣渭水逝世,他並未返臺;十二月更將全數家眷接到上海。臨去前,他向友人吐露想法:
此行不為做官,亦不希望發財。倘能夠將自己多年來的體驗,用以貢獻於中國,便是自己無上的願望,至於功名榮達在所不計。今後願以一學究的態度,虛心攻研中國事情,自信定有一番事業可為。
◆第十章 祖國來的殖民者
>>「但是,閩人治閩、粵人治粵這種論調,含有排斥外省人的意思,不是嗎?」劉啟光又說,這正是官方的一貫論調。
「絕對沒有驅逐外省人的意思,外省人儘可來臺灣發展。」林獻堂又解釋。
「我們主張的『聯省自治』,其實就是美國式的民主,全國性事務屬中央、地方性事務歸由省所主管。」廖文毅再次加以說明,自他提出這主張以來,已經受到長官公署與國民黨省黨部多次發動媒體攻擊。
◆第十二章 夢碎
>>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造成重創,數以萬計的社會菁英與青年學生,在動亂中遭到報復性的濫殺。
>>但是,陳儀之死並非為二二八事件負責。事件後,陳儀未受到懲處,他回到上海,一九四八年奉派為浙江省省主席。一九四九年國共內戰中,國民黨軍隊敗相已露,這年二月陳儀策動其義子、時任京滬杭總司令的湯恩伯開城投共,卻被湯恩伯出賣、密報保密局。保密局逮捕陳儀後,押解臺灣,一九五○年六月十八日在臺北執行槍決。蔣介石處決陳儀,是因為陳儀投共。當年誣指二二八事件是共產黨煽動而大開殺戒的陳儀,最終自己卻因投共而死,真是莫大諷刺。
>>「危邦不入,亂邦不居,這是聖人的教訓,豈敢忘記。臺灣者,危邦、亂邦也!豈可入乎、居乎?非僅危、亂而已,並且毫無法律觀念,一旦我回臺,豈不一任蔣氏生殺予奪之權?我若歸去,無異籠中之雞啊!」林獻堂終於一吐為快。
蔡培火未料林獻堂竟然這樣坦白,灰頭土臉之餘,匆匆辭去。
>>合法反對黨的存在和公平競爭的選舉,是民主轉型最核心的關鍵。
>>政治過程的另一基本邏輯是:民主的潮流難以逆轉。
>>反抗運動,不論是反殖民運動、民權運動、還是民主運動,最大的實力都是運動的道德性。反抗運動、或非武力抗爭最重要的原則即是,不斷地犧牲、不斷地挑戰,直到統治者完全失去合法性和道德性,而不得不妥協。這是所有運動成功的必要途徑和策略。
>>每一個社會的每一個艱難時代中,也都存在著這樣的少數人,他們的不屈服即使沒有立即改變他們的社會,也啟發了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