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追求:民主的浪潮

胡慧玲,《百年追求:民主的浪潮》,新北:衛城出版,2013年。


◆刺破黑幕


>>一九七○年一月一日,以臺灣留學生為主幹,臺灣、日本、美國、歐洲、加拿大五地的臺獨團體正式合併為「世界臺灣獨立聯盟」(WUFI,一九八七年改名為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獨盟成立後,各地「臺灣同鄉會」也紛紛成立。一九七一年十月十八日,聯合國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獨盟發動全球二十多處組織舉行「鎖鍊示威」。一九七二年一月,彭明敏接任獨盟總本部主席。一九七三年三月,黃彰輝牧師、林宗義教授、黃武東牧師、宋泉盛牧師,在紐約發表〈臺灣人民自決運動宣言〉,與九年前彭明敏師生的〈臺灣人民自救宣言〉,前後輝映。


>>刺蔣現場,躍身搭救的鄭自財,是黃文雄的妹夫,建築師,時任臺獨聯盟祕書長。兩人被捕下獄,臺灣留學生和臺僑,拿出存摺,抵押房屋,跌破世人眼鏡,快速募集二十萬美元,保釋兩人出獄。次年,兩人棄保逃亡。鄭自財後來在瑞典被引渡回美國坐牢,黃文雄則展開長達二十五年的地下流亡。在全球友人和地下組織掩護下,隱姓埋名,持續關心各地人權運動。一九九六年返臺後,引領臺灣的人權運動更加深化、國際化,二○一二年獲頒政治大學第一屆傑出校友。


◆黨外護法


>>國民黨買票、作票,由來已久,無往不利。郭雨新虎落平陽一役,是國民黨大規模作票的代表作,幾乎也是告別作。因為往後,情況大不相同了。一九七七年,五項公職人員選舉,桃園人展現強大的群眾力量,活逮作票人員,包圍分局,火燒警車,逼使國民黨縮回作票的黑手,改變選舉結果,史稱「中壢事件」,係臺灣選舉史上的里程碑。


◆美麗島的家屬們


>>尤清說,根據德國憲法第二十條第四項「積極的抵抗權」,人民有抵抗權,可以推翻政府。他引經據典寫成〈論抵抗權〉,主編陳忠信加上編按,引《孟子.梁惠王篇》:「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國民黨對此非常不悅。第四期,尤清又寫了〈淺談法治與人權保障〉,大意是講,「國家的實定法完全否定人權,這是不正的法律,人民可以不遵守。」這句話當然也惹火了統治者。


>>尤清,一九四二年生,高雄大樹人,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一九七三至七八年留學德國時,正值西班牙、葡萄牙、希臘三個歐洲國家從威權統治轉型民主,電視、報紙和雜誌幾乎天天都有報導和討論。此事帶給他很大的刺激,刺激他思考臺灣的前途:「終有一天必須轉型的臺灣,到底是把蔣經國推翻,或者讓蔣經國改變?到底要革命,或者改革?」他確定的是,臺灣不可能沒有陣痛、沒有街頭運動、沒有流汗流血,就和平演進的。


◆陳若曦面諫蔣經國


>>包括哈佛大學教授余英時在內等學者,投書《紐約時報》指出,受審判的不是這些人,而是臺灣的民主。


◆辯護策略沙盤推演


>>姚嘉文第一次和辯護律師蘇貞昌會面時,已經與世隔絕兩個多月。他告訴蘇:「這不是在審判我,這是在審判黨外。」又對探監的獨生女、小學生姚雨靜說:「不要為爸爸哭,不要為私人的問題哭,要為臺灣哭。」


◆陳文成命案


>>他性格磊落,凡事站在明處。這一切,都被國民黨職業學生寫了報告上交。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陳文成與妻子陳素貞、未滿週歲的兒子翰傑返鄉。他和家人團聚、拜訪師長同學、應邀學術演講、環島旅行,與舊識新友縱論時事。六月底,要返美參加學術研討會,但出境證一直下不來。七月二日上午八點,三名警總人員手持約談傳票來到陳家,當著妻兒面,帶走陳文成。陳素貞非常緊張,親友也協助尋找下落,毫無消息。

次日清晨,陳文成的屍體被人發現落置在臺灣大學研究生圖書館後側地面。皮帶繫在襯衫外的胸前,身旁的鞋子裡塞了一張百元紙鈔,這是俗稱的「腳尾錢」──劊子手行刑後,把錢塞在死者腳下,留給搬運屍體的人。

臺北地檢處檢察官陳春男與法醫高坤玉到現場相驗,初步相驗結果:陳文成右後背的肋骨折斷,似乎生前「遭受重擊」。


◆江南命案


>>一九九○年,中華民國政府償付崔蓉芝一百四十五萬美元達成和解。這筆錢,和國民黨政府日後的二二八賠償金、白色恐怖補償金一樣,都從國庫撥款。換言之,國民黨特務教唆殺人,臺灣納稅人買單。


◆李亞頻事件


>>李亞頻有美國籍,因言論被捕。一案接一案,國民黨政府迫害人權的狼藉聲名再添一筆。

幾天後,美國國務院發表強硬聲明,要求臺灣當局釋放李亞頻,「不宜多所延擱」。九月二十六日,李亞頻獲釋。

本案發生前後,在臺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遊說下,美國參議院六月十一日通過「支持臺灣民主決議案」,表示:戒嚴阻撓臺灣民主進展,臺灣和平如要獲得保障,全民的政治參與是很重要的因素。八月十七日由雷根總統簽署成為美國法律,直接影響對臺政策,以專節形式列入一九八六年度的外交關係授權法案。十一月十八日,十多名眾議員也於眾議院提出文字相似的決議案。

在此之前,美國有眾議員索拉茲、參議員甘迺迪(Edward Moore "Ted" Kennedy)等國會議員為臺灣民主發聲,都止於個人行為。但這項「支持臺灣民主決議」已成為法律,蔣經國和國民黨不得不嚴肅面對。


◆前仆後繼的黨外雜誌


>>出獄後,李敖仍遭國民黨打壓,被各大報封殺,需要另闢戰場;黨外雜誌則需要對抗國民黨的健筆;兩者魚幫水水幫魚,接連刊出膾炙人口的文章,〈為老兵李師科喊話〉即其中之一。《深耕》雜誌啟其端,《政治家》雜誌、《前進》雜誌跟進,都向李敖邀稿,日後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週刊,還請李敖當總監。


◆街頭戰場


>>其中勢頭最盛的是遍地蜂起的自力救濟行動。所謂自力救濟,就是民眾的權益受侵害、被剝奪,合法申訴途徑不濟事,改以集體抗爭的方式,向政府相關部門抗議施壓,爭取權利。


◆鹿港反杜邦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鹿港居民在總統府前舉「怨」反杜邦。


>>阿公阿婆集體轉向總統府前,高舉「怨」字標語牌抗議。


◆學生運動


>>一九九○年三月,五千多名學生聚集中正紀念堂,要求解散國民大會、廢除臨時條款、召集國是會議、訂定政經改革時間表,是謂「野百合學運」。


◆解除戒嚴行動


>>解除戒嚴的同時,國民黨隨即施行《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簡稱國安法,被譏為「愈解愈嚴」。為抗議國安法,民進黨又發起六一二示威活動,國民黨「反共愛國陣線」前來鬧場,最後由鎮暴警察驅散。事後,民進黨謝長廷、洪奇昌、江蓋世三人被判刑。

真正的解嚴,一直要到李登輝執政,一九九一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後才真正落實,但《國家安全法》仍保留下來。此法最令人詬病之處,是剝奪政治犯在解嚴後的上訴權利。無數冤、錯、假案無法平反,白色恐怖的真相至今無法究明。


◆黨外編聯會


>>黨外一直有真假之爭。選舉時,為選票自稱黨外,當選後,則為利益接受國民黨的籠絡和收編。一九七七年,二十一名黨外省議員進入省議會,之後有人加入國民黨,有人在議長、副議長選舉時,投票給國民黨籍候選人。黃信介怒斥他們是「假黨外」。


◆危疑震撼四十四天


>>蔣經國則指示:「對於偏激分子的行徑,目前仍以避免衝突、冷靜處理為要。」其實國內外的強大壓力已不允許他「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