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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cian relational personhood and oppressed agents

Lebkuecher, G. (2025). Confucian relational personhood and oppressed agents. Asian Philosophy, 1–23. https://doi-org.wwwproxy1.library.unsw.edu.au/10.1080/09552367.2025.2477932 正方:儒家的行动者是关系性的。 反方:这种关系性的行动者,意味着权威,带来压迫。 作者:儒家的关系性行动者,可以支持一种弱版本的规范性,从而避免压迫(例子:礼)。 AI: 一段话总结 古典儒家、当代女性主义和比较哲学家认为,角色和关系构成了人的能动性与自主性,但关系性观点在解释受压迫者自主性时存在争议。 本文作者指出古典儒家的关系能动性理解,即认可弱源规范性并强调对角色和关系进行规范 “制衡”,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文中阐述了儒家对能动性的解释,其以天道、人性和和谐为规范基础,通过仪式、正名和道德楷模等 “制衡” 手段,为受压迫者提供了抵抗压迫的资源,回应了关系性解释面临的困境。 详细总结 本文围绕关系和角色如何构成人的能动性与自主性展开,探讨古典儒家思想对解决受压迫者在关系性解释中面临困境的作用。 关系与角色的能动性解释(RRAAs) 角色与关系的定义及对能动性的影响 :角色具有被占据、需履行、具社会功能三个核心特征,关系与之相似但更具独特性。角色和关系构成能动性,影响人们的意图、行动和价值观。 RRAAs 的不同主张 :存在关于人的形而上学构成及角色和关系规范力的强弱两种主张,强主张认为角色和关系完全构成能动性和道德规范性来源;弱主张则认为是部分构成,且角色和关系只是规范来源之一。 压迫与能动性困境 压迫的定义与影响 :压迫基于群体成员身份,限制人们的行动能力,阻碍目标追求,导致人们形成适应性偏好和负担性美德,影响自我认知和价值观。 RRAAs 面临的困境 :在解释受压迫者的能动性时,RRAAs 易陷入两难,即要么过度强调限制而否定受压迫者的能动性,要么忽视压迫影响而无法解释压迫对人的不公正塑造。 儒家的关系能动性 天道与人的关系 :古典儒家认为天道规定人的角色,人性源于天道,遵循天道有助于实现人性,促进个人发展。家庭关系是道德修养的起点,在此基础上,关系和角色向社会政治领域延伸,共同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和...

前瞻式的道德责任理论:澄清与辩护

陆鹏杰. (2025). 前瞻式的道德责任理论:澄清与辩护。哲学分析,16 (1), 128 - 138. AI: 一段话总结 本文围绕前瞻式的道德责任理论(前瞻论)展开探讨。 前瞻论作为一种相容论的道德责任理论,主张谴责和赞扬等归责实践的正当性源于其对归责对象动机和行为的积极影响 。针对晓非提出的 “替罪羊反驳” 和 “操控难题”,作者指出,前者将前瞻论与结果论混淆,前瞻论不会主张惩罚无辜者;后者中前瞻论能区分正常与操控情形,在操控情形下,受操控者不应担责,且能合理解释为何更应惩罚操控者,因此这两个批评都难以成立,同时,前瞻论还具有不受决定论威胁、能应对操控情形挑战的理论优势。 详细总结 在道德责任理论的研究中,决定论与道德责任的关系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不相容论认为决定论为真时,人无需为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而相容论则主张即便决定论为真,人们在某些情况下仍需负责。前瞻论作为相容论的一种,近年来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和讨论。 前瞻论的内涵 :前瞻论依据前瞻性理由为归责实践辩护,主张谴责和赞扬等归责实践正当,是因为其对归责对象动机和行为有积极影响。以斯玛特的例子为例,汤米没完成作业,若因智力不足,批评惩罚无用;若因懒惰,批评惩罚则能改善其行为。同时,回溯性考量在前瞻论中有工具价值,用于识别归责实践能产生积极作用的行为,但只有前瞻性考量能为归责实践辩护。此外,前瞻论不受决定论影响,即便行为被决定,归责实践仍能产生影响。 对前瞻论的批评及回应 替罪羊反驳 :晓非认为前瞻论 “无视归责对象与行为间的关联” ,可能导致惩罚无辜婴儿。但这是将前瞻论与结果论错误等同,结果论认为行为对错由结果决定,而前瞻论强调谴责需基于个人行为,且能促使其改善行为,无辜者未做不当行为,不应受谴责。斯玛特的例子及其他前瞻论支持者的观点都表明,前瞻论可与义务论结合,避免 “替罪羊反驳”。 操控难题 :晓非认为操控情形对所有主流相容论构成挑战,如浩林被邪恶科学家操控毒害同学,按某些相容论标准,浩林需担责,但这与直觉冲突。然而,前瞻论认为,操控情形下惩罚浩林无积极影响,真正应担责的是科学家。即便设计更巧妙的操控情形,使惩罚浩林也有积极影响,前瞻论也能解释为何更应惩罚科学家,因为科学家不仅下毒,还操控他人,做了更多坏事。 前瞻论的优势 :与自由意志主义等不相容论相比,前瞻论不会受决定论威胁;与法兰克福等人的相容论...

Summary of: ‘Unto others. The evolution and psychology of unselfish behavior’

Sober, E., & Wilson, D. S. (2000). Summary of: 'Unto others. The evolution and psychology of unselfish behavior'. Journal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 7(1-2), 185-206. We propose an evolutionary argument for the claim that human beings have altruistic ultimate motives. AI: 一段话总结 该文指出,20 世纪 60 年代,群体选择假说在进化生物学领域遭受批判,被认为概念混乱且缺乏实证支持。但 作者反驳称,群体选择是进化的一个合理且有实证依据的原因 ,在人类进化中尤为重要。在心理层面,以往对心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研究尚无定论,作者通过进化的视角, 论证人类存在利他的终极动机 。此外,文中还探讨了进化利他主义、心理利他主义与伦理学的关系,认为道德可能是一种群体适应,且进化和心理研究能为规范伦理学提供对人性的理解,重新思考利己主义假设 。 《Unto Others》全文总结: Elliott Sober 与 David Sloan Wilson 在本书中分为两个部分探讨了“无私行为”的生物学与心理学基础。 第一部分:进化论中的利他主义(Evolutionary Altruism) 1. 核心问题: 进化上的利他主义指行为对个体的生殖成功有代价,但对他人有益。在传统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下,利他性不应进化,因为利他者在同群体中适应度较低。 2. 群体选择理论的提出与批判: 达尔文曾提出“群体选择”来解释某些利他特征如蜜蜂的螫针与工蜂的绝育等。 1960年代,George C. Williams 等人强烈批判群体选择,强调基因为选择单位(自私基因理论),并借助包含“包容性适应度”(inclusive fitness)与演化博弈论的数学模型来排斥群体选择。 然而作者认为这些批判并未真正驳倒群体选择理论,许多论点是逻辑或定义上的误用(如“平均谬误”),并非经验性的反驳。 3. 对群体选择的重评: 利他行为在群体之间的选择中可以保留甚至占优势,而在群体内部则常被自私者压制。 ...

"舜能化得象的傲":阳明心学视域下的公私之辨

龚晓康. (2024). "舜能化得象的傲":阳明心学视域下的公私之辨. 哲学研究(7). AI: 一段话总结:本文围绕舜象之事展开,当代学者对舜封象行为存争议,宋儒以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调和,却忽略象被流放事实。王阳明从公私论域重新审视,将其从门内门外的私恩公义转至人欲之私、天理之公,认为舜能化象的傲,是因其主观承担对象的绝对责任中断善恶循环,客观采取惩戒分判善恶。人需破除 “人欲之私” 复归 “天理之公”,实现主观 “成己” 与客观 “成物” 统一,构建理想秩序。 “舜之化象” 的伦理困境 争议焦点:象日以杀舜为事,舜却封象于有庳,引发质疑。万章认为舜对别人诛之,对弟却封之,有徇私枉法之嫌。孟子解释舜是分封象且象被流放,其行为体现对弟弟的仁爱。 学界观点:宋儒认为舜的行为实现 “私恩” 与 “公义” 两济;当下学界存在争议,赞同者认为符合儒家 守经达权 原则,反对者则批评其为任人唯亲、腐败行为。 澄清事实:象被分封的有庳比流放驩兜的崇山更偏远,实际是受到流放,舜象之事体现的是情与理的冲突,而非情与法的矛盾。 “公私何所辩?天动与人为” 阳明心学公私观:王阳明将公私之辨的论域从门内之私恩、门外之公义转至人欲之私、天理之公。“天理之公” 是本心天然之条理,基于人人一体同心,具有普遍性;“人欲之私” 是小我之自私执着,由 “躯壳的己” 产生,是个人独有的利害权衡。 对立与统一:天理与人欲对立实质是公私对立,人作恶源于陷溺私欲。破除 “人欲之私” 需唤醒本心,挺立本心作主。这关乎主观与客观统一,主观反思自我有无自私意欲,客观转化作奸犯科者,恢复伦理秩序。 “以义熏烝,不去正他奸恶” 避免循环报复:舜不去正象之奸恶,是考虑到善恶无定的循环报复。人易受主观性影响,亲人之间 “不责善”。舜反思自身,承担对象的绝对责任,避免激发象的恶性。 反思自我的意义:“为学反己” 是关键,舜能化象的傲在于不见象的不是。这一工夫不仅适用于家庭,也应推广到公共生活,克去 “人欲之私” 复归 “天理之公”。 遵循道义:舜并非不顾道义,“以义熏烝” 是前提,对兄弟之爱要 “爱得是”,对不孝不悌者不能溺爱放纵。 “转化凶恶,潜消奸宄” 客观标准:在公共生活中,良知的是非判断具有公共性,能提供客观标准。圣人依据良知制订的纪纲礼乐可衡定善恶。 惩戒措施:王阳明在《南...

Evidence for altruism: Toward a pluralism of prosocial motives

Batson, C. D., & Shaw, L. L. (1991). Evidence for altruism: Toward a pluralism of prosocial motives. Psychological inquiry, 2(2), 107-122. 本文通过实验支持the empathy-altruism hypothesis,即同理心激发真实的利他动机。We conclude that the popular and parsimonious explanation of prosocial motivation in terms of universal egoism must give way to a pluralistic explanation that includes altruism as well as egoism. AI: 一段话总结:本文围绕利他主义展开探讨,传统观点认为人类行为动机皆为利己,但共情 - 利他假设对此提出挑战。文中先明确了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定义及区别,指出利他主义是旨在增加他人福祉的动机状态,利己主义则以增加自身福祉为终极目标。接着通过对多种利己解释(如厌恶唤醒降低、共情特定惩罚、共情特定奖励等)的实验检验,结果均支持共情 - 利他假设,表明共情能引发利他动机。这一结论促使我们重新思考亲社会动机的本质、人类的社会性、情感与动机的关系,推动了从单一利己动机观向多元亲社会动机观的转变。 研究结论及影响:综合实验结果,共情 - 利他假设得到了有力支持,这意味着普遍利己主义的观点需要被更复杂的亲社会动机多元观点所取代。这一结论对理解亲社会动机、人类本质以及情感与动机的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表明人类比想象中更具社会性,共情 - 利他关系也为研究情感与动机的联系提供了重要案例。

儒家孝观念的超越性意义——以《孟子》所述为中心

景海峰. (2025). 儒家孝观念的超越性意义——以《孟子》所述为中心. 道德与文明(1). 本文阐释《孟子》5A1,指出孝具有超越性维度。 AI: 一段话总结:本文以《孟子》所述为中心,探讨儒家孝观念的超越性意义。孝不仅是道德行为和维系家庭伦理的方式,还包含形而上层面。孟子通过诠释舜的事件,为 “亲亲” 原则找超越理据,揭示孝的心理和人性根源,将其提升到形而上高度。“亲亲” 之感超越个体经验,为道德情感奠基。孟子塑造的舜 “大孝” 典范,体现对生命价值的深刻理解,孝基于 “生生” 原理,具有先天色彩和不可违逆性,连接个体与社会,超越血缘限制,成为儒家伦理特色。 详细总结 孝的现象描述与本体探究:孝最初是处理亲情、家庭内部关系的准则,不具超越性和公共性。在周秦时代,孝观念经历扩展化和普及化,《孝经》将其义旨模式化。早期人们对孝多着眼现实、重视经验描述,《孟子》则转折性地充分讨论孝的形而上意义。孟子认为孝不只是表面行为,背后有人性论基础,源于人的本性,如 “不忍人之心”。他通过讲述故事,为亲亲之情的必然性作注脚,揭示孝的本体论基础。 作为情感本体的 “亲亲”:孟子学说中,人的生命活动有自然感知和亲亲之间的超自然感觉。同类相感源于自然性能,遵循类推原理,可构建知识论系统。而亲亲之感超越个体有限性,具有本体论意义。孟子通过诠释舜 “号泣于旻天”,为 “亲亲” 原则找超越理据,将亲亲之感提升到与天地同流的境地。亲亲之感为基于人伦理解的道德情感奠定形而上基础,孝的行为超越自然感知,获得道德先在价值,孝即是理 。 生命价值的追问及其永恒性:孟子倾力塑造舜 “大孝” 的形象,舜在恶劣家庭环境下,以顺亲、孝亲为最大心愿,将孝的理念和行为推扩到极致,超越世俗,成就孝的至高境界。这体现了对亲子关系本质的认识和对生命价值的深刻理解。孝基于 “生生” 原理,“诚” 将天道与人道结合,亲亲之感和孝本于人的 “天性”。孝具有先天色彩和不可违逆性,连接个体生命与群体社会,超越血缘限制,成为儒家伦理特色。

The nature of human altruism

Fehr, E., & Fischbacher, U. (2003). The nature of human altruism. Nature, 425(6960), 785-791. Experimental evidence indicates that human altruism is a powerful force and is unique in the animal world. [...] Current gene-based evolutionary theories cannot explain important patterns of human altruism, pointing towards the importance of both theories of cultural evolution as well as gene–culture co-evolution. AI: 一段话总结:本文探讨了人类利他主义的本质,实验表明人类利他主义强大且独特,包括利他惩罚、利他奖励和强互惠等形式。通过最后通牒博弈、第三方惩罚博弈等实验展现了其在不同情境下的表现。同时指出人类利他主义存在个体差异,且受成本影响。现有基因进化理论难以解释人类利他主义,文化进化和基因 - 文化共同进化理论更具解释力。此外,还提出了未来研究方向,如文化与经济制度对利他主义的影响等。

约翰·塞尔论集体意向

田洁. (2016). 约翰·塞尔论集体意向.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文献综述,塞尔理论,反思塞尔 AI: 一段话总结 集体意向是行动哲学等多领域研究热点,其研究有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两大路径。约翰・塞尔提出非还原个体主义路径,认为集体意向不可还原为个人意向,但存在基础是个体大脑思维,然而该理论有缺陷。引入 “交互性条件” 可完善集体意向理论,这有助于从新角度探讨行动意向背后能动性,推动相关领域研究。 详细总结 集体意向性研究的基本路径 突发主义与还原主义:集体意向性概念虽 20 世纪 80 年代才出现,但类似概念早有渊源,如涂尔干的集体意识。突发主义认为集体意向超越个体意向,不可还原为个人层面事实,能解释集体行为和社会事实的客观性,但无法解释集体意向的物理基础。还原主义则认为集体意向可完全还原为个人意向,是个人脑部活动,不过该观点无法解释集体行动的集体性和特殊性。 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受上述两种主义影响,当代分析哲学对集体意向的讨论形成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两大路径。集体主义坚持以集体意向理解集体行动和社会事实,代表人物有 Margret Gilbert、Michael Bratman 等,他们观点存在差异,如 Gilbert 认为集体行动有联合承诺和规范性约束力,Bratman 则不这么认为。个体主义以个人意向为理解基石,代表人物包括 Jon Elster、Raimo Tuolema 等,内部也有不同观点,如 Elster 强调个体主义作为方法论基准,Seumers Millers 倡导对个体的关系性理解 。 约翰・塞尔的集体意向理论 理论背景与立场:塞尔在《社会实在的构建》中探讨集体意向,他认为集体意向不能还原成个人意向,具有原生性,但也不是独立于个体思维活动的现象,其存在基础是人类大脑,该理论旨在解决集体意向的存在基础和与个体行为区分的问题。 对还原个体主义的反驳:还原个体主义认为 “我们 - 意向” 可还原成 “我 - 意向” 集合加补充性信念,塞尔指出这种还原存在循环问题,且会混淆范畴,把非集体行为认定为集体行为,如商学院学生追逐私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例子,其中缺乏真正的集体意向和互动合作。 塞尔的理论阐述:塞尔认为个人可以采用 “我们想要如何如何” 的方式思考,“我们 - 意向” 是个人大脑的原生思维机能,与 “我 - 意向” 处于同一阶层,不是由 “我 - ...

The Emotional Dog and Its Rational Tail: A Social Intuitionist Approach to Moral 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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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dt, J. (2001). The emotional dog and its rational tail: a social intuitionist approach to moral judgment. Psychological review, 108(4), 814. 有别于传统的理性主义模型:moral reasoning → moral judgement 作者提出社会直觉模型的假设:social and cultural intuition → moral judgement AI: 本文挑战了道德判断的理性主义模型,提出社会直觉主义模型。理性主义模型认为道德判断源于推理,而社会直觉主义模型指出道德判断通常由快速的直觉引发,推理多为事后构建。文章回顾了理性主义在哲学和心理学中的历史,阐述社会直觉主义模型的构成,从双加工问题、动机性推理问题、事后推理问题和行动问题四个方面质疑理性主义模型,并介绍直觉的机制、起源和发展,最后探讨整合理性主义和直觉主义的方法及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Exemplars and expertise: what we cannot learn from saints and heroes

Archer, A., & Dennis, M. (2023). Exemplars and expertise: what we cannot learn from saints and heroes. Inquiry, 1-23. 本文讨论道德楷模是否要求过高,是一个moral demanding的问题(supererogatory)。作者通过类比美学楷模,否认这一点,指出这些楷模只是服从于一些他人不服从的义务obligation。 第四节正面论述激进道德观:支持 “应站在英雄一方解决行动者 - 观察者差异,进而接受激进道德观” 的诸多理由。 第五节反驳第四节的论证:一是指出道德模范具有多样性;二是引入审美模范进行类比。 AI: 一段话总结 本文探讨从道德模范处能否学习到道德义务的问题。道德模范常将人们认为的超义务行为视为自身职责,这引发了关于道德要求程度的争论。有人据此主张激进的道德要求观,但作者通过指出道德模范的多样性,以及引入审美模范进行对比,反驳了该观点。作者认为,模范们的行为基于对理想的追求,其所宣称的义务是与理想相关的假设性命令,仅适用于致力于该理想的人,而非普遍义务,我们应谨慎看待从模范处学习到的规范性知识。 ### 详细总结 1. **引言**:许多人认为道德模范在道德发展和教育中作用重大,但道德模范对自身行为的道德认知与常人不同,这引发了关于道德要求程度的讨论。该讨论对道德哲学家意义重大,还关乎道德与审美规范性的关系。 2. **行动者-观察者差异**:以简·海宁和约翰·魏德纳为例,许多观察者认为他们的行为是超义务的,但他们自己却认为是道德要求的。这种差异体现的是对道德要求人们做出牺牲程度的分歧。 3. **对差异的回应:选项**     - **观察者正确,英雄错误**:厄姆森认为英雄可能因过度谦虚而错误判断自己的行为,但可通过补充英雄因其他美德更易犯错来使该观点更合理。     - **行动者和观察者都正确**:卡博内尔认为道德要求因人而异,部分基于知识;弗莱舍认为圣人和英雄道德责任感更强,面临更多义务,所以两者可能都对。     - **圣人和英雄正确,观察者错误**:接受此观点可能支持激进的道德要求观,但需理由支撑。【这是本文主要讨论的论点】 4. **英雄主义与要求**...

Action‐based Benevolence

Brys, W. (2025). Action‐based Benevolence. Europe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e13058. 作者主张,拒绝Affect-based Benevolence的仁的解释,支持Action-based Benevolence的仁的解释。这样做,才能和孟子的其他论点: (1) the Sufficiency Thesis, and (2) the Necessity Thesis保持一致。 AI: 本文围绕孟子的仁爱观展开研究,对传统观点提出质疑并提出新见解,核心内容如下: 1. **引言**:许多当代学者认为孟子的仁爱与道德情感倾向紧密相关,即 “情感基础的仁爱观”(Affect - based Benevolence),该观点认为仁爱之人必然具备道德相关的情感倾向。但作者认为此观点与孟子的核心哲学观点存在冲突,提出应将孟子的仁爱理解为 “行动基础的仁爱观”(Action - based Benevolence),即仁爱是一种实施仁爱行为的倾向。 2. **孟子的仁爱观**     - **充分性论题**:作者通过对《孟子》2A5、4A13、7A22、1A7等篇章及相关古典注释的分析,表明孟子认为统治者若实施其建议的政策,就能统治天下。因为这些政策能使百姓受益,赢得民心,进而成为真正的王者。     - **必要性论题**:依据《孟子》7B13、4A3等篇章及朱熹的注释,孟子主张只有仁爱之人才能统治天下,且是否仁爱关乎天下的得失。统治者若要成为仁爱之人,就必须具备仁爱品质。 3. **矛盾 triad**:“情感基础的仁爱观” 与 “充分性论题”“必要性论题” 无法协调。依据 “情感基础的仁爱观”,仁爱之人需具备道德相关的情感倾向;由 “充分性论题” 和 “必要性论题” 可知,实施政策的统治者就是仁爱之人。但在孟子看来,实施政策并不能表明统治者经历了情感转变,这与 “情感基础的仁爱观” 相矛盾,形成了不一致的 triad。 4. **解决矛盾 triad**     - **拒绝充分性论题**:支持 “情感基础的仁爱观” 的学者可能会拒绝 “充分性论题”,但这样做需要解释大量支持 “充分性论题” 的文本证据,且这种解读存在方法论问题,过于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