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in Hiring: Why the Most Qualified Should Not (Necessarily) Get the Job
Carey, B. (2024). Justice in Hiring: Why the Most Qualified Should Not (Necessarily) Get the Job.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在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正义通常要求通过抽签雇用具有足够资格的候选人,因为这是承认每个候选人获得有意义的工作的平等道德要求的最佳方式。【通过抽签招聘,最佳】
作者将考虑三个角度的观点,并驳斥之。
最优秀者角度:公平竞争,优中选优,否则抱怨不公。
雇主的角度:选最优秀者带来更多利益。
第三方(客户)角度:选择最优者能带来好的服务。
作者认为,找出最优秀者是个错误。不应该优中选优,而是优后抽签。抽签保证了moral equality。
AI:
本文的主要内容围绕招聘过程中的正义性,探讨了为何不应总是雇佣最优秀的候选人。作者布莱恩·凯里(Brian Carey)提出,如果候选人足够胜任工作,雇主不应仅因为一个人最优秀就优先录用他,而是应通过抽签等方式给予所有合格候选人平等的机会。这种做法能够更好地体现候选人对获得有意义工作的平等道德诉求。
**主要观点总结:**
1. **反对过度重视资质差异**:作者认为,如果候选人具备足够的资质,招聘时基于相对资质的差异进行选择是不正义的。这种做法忽视了候选人获得工作的平等权利。
2. **重新定义“足够合格”**:作者建议用“足够合格”而非“最合格”作为雇佣的标准,这意味着在招聘中不应过度强调候选人之间相对的能力差异。
3. **雇主和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文章还探讨了雇主和第三方的权利。作者认为,雇主在招聘时应平衡候选人获得工作的利益和雇主自身利益,而不应仅考虑自身经济效益。此外,文章指出对第三方(如消费者)的责任在设定“足够合格”标准时应被考虑,但不应成为歧视合格候选人的理由。
4. **建议公平选择方法**:作者提出,在所有候选人都足够合格时,雇主应通过抽签等随机方式来决定最终录用者,这样能更公平地分配工作机会,减少不公正的主观偏见和资源浪费。
5. **例外情况**:尽管总体上倡导平等机会,作者承认在极少数情况下(如外科医生等特定职业),基于相对资质做出选择可能更有合理性,但这些情况应被视为例外而非常态。
总之,本文挑战了传统的“择优录用”观念,提倡更为公平的招聘方法,主张在满足“足够合格”的前提下,通过随机方式实现候选人之间的机会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