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责与规范: 一种道德责任理论
刘晓飞. (2022). 归责与规范: 一种道德责任理论.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讨论“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问题,非常重要。其中所引用的华莱士的一本书,涉及怨恨。参见Wallace, R. J. (1994). Responsibility and the Moral Sentiment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华莱士认为,怨恨等回应性态度是因为对方违背了normative expectation规范性期待(页145)。并且,在论述华莱士的过程中,作者指出,怨恨总是关于行动者agent的。作者说:
更重要的是,华莱士的理论无法真正回避掉有关“自我性”的问 题。我们注意到,回应性态度的对象是行为者——我们赞扬、批评、 感激和埋怨的对象一般都是做出行为的人;而回应性态度所回应的则 是行为中所体现出来的意图、态度或判断——这个行为表现出来的 “是好意、爱意、或敬意,还是轻蔑、冷漠、或恶意”。那么问题是: 为什么由某个意图、态度或判断所引发的回应性态度,最终却指向了 行为者?这一态度与行为者之间是何种关系从而造成了这一指向?答 案只可能是:“这个态度是属于这个人自己的!”也就是说,华莱士 最终依然要回答:使某种回应性态度成为合理的善意或恶意是如何联 系到行为者那里的,以至于我们要将行为者(而非行为或者态度)作 为回应性态度的对象。(页148)
作者在概述中梳理了至今关于道德责任的主要讨论(分析哲学传统)。对于操控难题(如果一个行为者的决定和行为完全由外部因素操控,相容论是否仍能合理地将道德责任归于行为者。)制造的麻烦,作者以功能主义的视角,利用身份同一性来论证归责对象其实分属不同的主体(页182)。
在第八章中,作者概括了前文的主要内容:
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前面七章的内容。对道德责任问题的讨论中, 有一个基本共识:如果一个人要对某行为负道德责任,该行为就必须 是这个人自己的。这就是归责的“控制力条件”。但对如何理解控制 力条件,学者们意见不一。古典学者将其理解为一种超越了因果确定 性的东西,比如自主的选择。现代学者中则流行一个更为精致的模型 ——具有真实敞开的多重可能性的择它能力。自法兰克福对“多重可 能性原则”提出了挑战后,越来越多的当代学者放弃从多重可能性的 角度来理解控制力条件,转而从“自我性”中寻找。相容论者期望这 种自我性转向能够以一种弱控制力(与决定论相容的控制力)来代替 意志自由论的强控制力,但是他们的理论面临着“操控难题”所揭示 出的内在的不一致性。这一内在张力的存在,我认为源自这些相容论 者未能摆脱意志自由论者的属权责任概念——将道德责任视为在行为 和归责对象之间的一种属权关系,并试图从对象是否满足这一属权关 系来区分适合归责的对象和不适合归责的对象。这种从一个理想的归 责主体的本质性质出发,来思考道德责任问题的进路,是一种典型的 形而上的进路。对形而上的执着,是西方哲学的魅力所在,但也是其局限之所在。(页226)
总之,作者的解决思路是反对形上学的预设,仅谈功能。最后,基于功能主义,作者总结出 “ 功能规范型 ” 理解下的归责条件。
作者还在第243页提及决定论与宿命论的差别。【可对比八字算命的哲学预设】
AI:
本书《归责与规范:一种道德责任理论》(作者刘晓飞)探讨了道德责任的核心问题,即什么样的行为和主体可以被归责。以下是其主要内容概述:
1. **导论**:提出了道德责任的核心问题,通过生活实例(如篮球场冲突和机器人保姆)展示人类社会的归责实践,并引出自由意志、决定论和归责条件之间的关系。
2. **关键议题**:
- **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分析自由意志的定义及其与道德责任的联系,讨论决定论的挑战,以及哲学界对其的三种主要回应(强决定论、意志自由论、相容论)。
- **道德责任的概念**:区分法律归责和道德归责,分析归责的认知条件与控制力条件,提出归责不仅涉及行为,还涉及态度和结果。
3. **书中结构**:
- **第一至第四章**:批判性地分析现有归责理论的基础(如选择条款和多重可能性原则),探讨归责是否必须基于自由意志,及其与行为者“自我性”的关系。
- **第五至第六章**:提出功能主义的道德责任主体理论,尝试从历时与共时的视角解决归责理论的挑战。
- **第七至第八章**:引入功能规范型归责理论,融合属权、实用和规范责任概念,尝试解释归责的社会功能及其规范要素,并回应具体的伦理案例。
4. **结论**:总结归责与规范在道德责任中的作用,指出功能规范型理论如何解释归责实践,并对未来可能面临的伦理问题(如机器人归责)给出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