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麒麟:语言哲学(2024)

第一讲




第二讲 弗雷格论涵义与指称1

reference指称:人们意图谈论的东西(referent指称对象)。

弗雷格:A是B;A是A。晨星是暮星;晨星是晨星。二者指称对象是同一个,那么两个句子没差别;实际上,这两个句子是有差别的。问题:差别究竟在哪里呢?差别在于,晨星与暮星的涵义不同。


第三讲 弗雷格论涵义与指称2

弗雷格之谜(Frege's puzzle)是由德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戈特洛布·弗雷格(Gottlob Frege)提出的一个关于语言和意义的哲学问题。这个谜题探讨的是同一个对象的不同表示法如何能够具有不同的认知价值(cognitive value)或信息内容(informational content)。

具体来说,弗雷格之谜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陈述来描述:

1. 晨星是金星。

2. 昏星是金星。

虽然“晨星”和“昏星”都指的是同一个天体,即金星,但这两个陈述在认知上却有不同的价值。第一个陈述告诉我们晨星是金星,而第二个陈述则告诉我们昏星是金星。如果我们不知道晨星和昏星实际上是同一个天体,这两个陈述对我们的信息量是不同的。

弗雷格通过提出这个谜题,强调了意义(sense)和指称(reference)的区别。他认为,虽然“晨星”和“昏星”有相同的指称(即金星),但它们的意义是不同的。意义是我们通过语言表达的认知内容,而指称是语言表达所指向的实际对象。

弗雷格之谜在哲学、语言学和认知科学中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并对后续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Sense与reference的关系:Sense --- presents --- > referent

弗雷格-罗素式的图景denoting:表达式expression→语义内容sense→指称对象referent


第四讲 罗素摹状词理论1

关于弗雷格之谜的更深入的文献讨论。

singular terms单称词项:

(1) proper names: Jane, Tom

(2) definite description: the cat on the mat, the Queen of England

(3) singular personal noun: you, she

(4) demonstrative pronoun: this, that

(5) complex singular demonstratives: this book


第五讲 罗素摹状词理论2

A theory of definite descriptions

e.g. "The F is G"

(1) The: the uniqueness clause: at least one. ..; at most one ...

(2) F: the descriptive clause, F(x)

(3) G: the predicate clause, G(x)

即,"The F is G"可以分析为

At least one thing is F.

At most one thing is F.

Whoever/whatever is F is also G.

罗素区分了两种知识:knowledge by acquaintance and knowledge by description


第六讲 Strawson、Donnellan与Kripke论摹状词理论

Strawson的批评:指称不是表达式与事物之间的抽象关系,而是一个人在某时某地的行为act

补充:Donnellan指出,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强调归属性用法(x是神圣的,罗马的,一个帝国),而忽视了指称性用法(神罗,指称一个组织,但是它没有其属性,即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也非帝国)。

Searle's cluster theory 塞尔的“簇理论”A name is associated, not with any particular description, but with a vague cluster of descriptions.

Kripke: 引入模态modality的维度


第七讲 Kripke对专名描述理论的批评以及他关于专名的直接指称论

Kripke《命名与必然性 Naming and Necessity》探讨语言及其对应的形上学结构。

命名现象:历史上传递的


第八讲 Kaplan论指示词与索引词

indexical 索引词:例如人称代词pronoun(我,你,他),gradable adj. (例如,高矮大小,一只大的蚂蚁,一只小的大象)。索引词是语境敏感的context-sensitivity

contexualism:词项会因为语境的变化而改变命题的内容

invariantism:词项不会因为语境的变化而改变命题的内容

Susan is tall. 

contexualism: [[Susan is tall.]] in c

invariantism: [Susan is tall.]

Kaplan: two types of indexical, (1) pure indexicals (I, now, today) 不依赖于能动者的指示; (2) true demonstratives (she, he, that) 依赖于能动者的指示。


第九讲 指示词与索引词(II);语义外在主义

普特南:the meaning of "meaning"

孪生地球:词项的意义并不完全在头脑之内(心理函项不决定词项的外延)


第十讲 真之理论与意义理论

语义内在主义:全称量化的表达(意义可通过内在的刻画来表达)

语义外在主义:存在量化的表达(意义的表达存在外在性要素)

塔斯基形式真理论:语义的真理概念,真的定义,需满足:(1)形式上;(2)内容上。

戴维森:真理与意义

AI:基于塔尔斯基的真理论:戴维森的真理理论受到了阿尔弗雷德·塔尔斯基(Alfred Tarski)形式真理定义的深刻影响。塔尔斯基提出的真理论是通过真理条件(truth conditions)来定义真理。即,一个陈述句的真理条件描述了该陈述句为真的条件。

真理条件语义学:戴维森认为,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该句子是真的。因此,戴维森提出了真理条件语义学(truth-conditional semantics),这意味着每个句子的意义可以通过描述其真理条件来给出。


第十一讲 格赖斯的意义理论与会话意涵

格赖斯(Paul Grice)的意义理论及其经典的会话意涵理论

AI:

### 格赖斯的意义理论

格赖斯的意义理论主要集中在自然意义(natural meaning)和非自然意义(non-natural meaning)之间的区分上。

1. **自然意义**:

   自然意义涉及因果关系或某种自然现象。例如,“这些云意味着要下雨了”中的“意味着”就是自然意义。

2. **非自然意义**:

   非自然意义涉及意图和沟通。在这种意义下,意思是由说话者的意图决定的。例如,“她说她会来”中的“意味着”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和听者的理解。


### 意图理论(Theory of Meaning as Intention)

格赖斯提出的非自然意义理论又被称为意图理论,主要观点包括:

1. **说话者的意图**:

   格赖斯认为,语言的意义是由说话者的意图决定的。具体来说,一个说话者说某句话的意思在于他希望听者相信某事。

2. **听者的识别**:

   为了成功沟通,说话者的意图必须被听者识别和理解。也就是说,听者需要明白说话者希望他们相信什么。


### 会话意涵理论(Theory of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格赖斯最著名的贡献之一是他的会话意涵理论,这个理论解释了人们在对话中如何传达和理解隐含意义。

1. **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格赖斯提出,人们在对话中遵循一个基本的合作原则,即各方应该共同努力使交流有效。他将合作原则分解为四个准则:

   - **质的准则(Maxim of Quality)**:说话者应该尽量提供真实的信息,不要提供虚假或缺乏证据的信息。

   - **量的准则(Maxim of Quantity)**:说话者应该提供恰到好处的信息,不多也不少。

   - **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说话者应该提供相关的信息。

   - **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说话者应该以清晰、简洁和有条理的方式表达。

2. **会话意涵(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会话意涵是指说话者在字面意思之外传达的额外意义。这些意涵是通过听者理解说话者如何遵守或违反上述准则来推断的。

   例如,当一个人问“你要去参加派对吗?”而另一个人回答“我有很多工作要做。”虽然回答者没有直接说“不”,但通过违反关系准则(因为回答与问题不直接相关),听者可以推断出回答者的隐含意思是“不去”。


第十二讲 applied philosophy of language

Searle的“What Is a Speech Act?”

Cappelen and Dever的专著Making AI Intelligible: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