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gnition and Resentment in the Confucian Analects

Nelson, Eric S. (2013). Recognition and Resentment in the Confucian Analects.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40 (2):287-306.


怨(消极情绪)是儒学修身的一个内在要素。


1,导言

作者注意到,西方伦理学预设了主体间的平等对称关系(同质的、平等的、个人主义)。儒家要求考虑一个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消极情绪,这是因为儒家预设了不对称的主体间关系(差异的,不对称的)。


2,

本节在“recognition承认”的理论视域(Hegel)中探讨resentment。

本文的研究问题:

研究问题

(1)承认和怨恨是否在儒家哲学中占据中心地位

(2)是否儒家的相关模型有助于诊断当代


3,

本节指出承认与怨的关键词。主要文本:《论语》。

愠、患、忧、怨

儒家的承认理论,主旨就在于:关键不在于别人如何承认我,而在于我如何承认别人。


4,

进而指出非对称伦理理论:

义利之辨、仁圣之别

不对称性意味着修身中的推己及人。

儒家不要求第三者的超然视角(如上帝)。

哪怕对方的行为会引起怨恨,成为君子意味着非非对称地调整情感并且展示仁。


5,

儒家伦理的模型model是互补模式,而非非此即彼的模式。它是自我确认的self-affirmation,类比取代同一Analogy is in this setting not identity (p. 297)。


6,

儒家的反应性情绪是非固定化的。重在倾听他人listening to others.

儒家伦理即是基于自我道德情感的利他主义。


7,

作者主张,在此基础上,进而构建critical Confucianism。


8,结论

总之,作者注意到,儒家伦理中主体间的非对称性关系,在此社会关系中,对消极情绪的转化是修身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