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gnition and trust: Hegel and Confucius on the normative basis of ethical life
Procyshyn, A., & Wenning, M. (2019). Recognition and trust: Hegel and Confucius on the normative basis of ethical life. Dao, 18, 1-22.
【本篇的论述结构,可谓是体现了黄勇治中国哲学的方法论。西方问题→中国解答】
1导言
设想一个问题情境(酒吧付款的情境),导入“信任trust”问题。
2黑格尔的承认理论 to sketch its import
黑格尔论trust,是建立在其承认recognition理论上的。
“承认”意味着:个体的价值观→权威的规范→行动的自由。这是一个从认知的承认到道德的承认,最后得以互相承认的过程。即,What I can do→What I ought to do→free action。
3,黑格尔论trust
黑格尔的承认,预设了trust。黑格尔的agent信任他者,这是因为,她承认,双方都需要承认并遵守共同的规范。
作者指出,黑格尔的这个理论有两个问题。1,循环论证,承认和信任互相预设;2,黑格尔把信任视为一种认知,而非德性。
4,儒家对黑格尔的批判
黑格尔把伦理生活理解为一种历史发展,儒家则把伦理生活(礼)理解为是一种和谐社会的实现。
黑格尔的信任是一种满足自身欲望(希望互相承认)的社会成就。儒家的信任,则是行动者与礼的相遇。
5,儒家的方案
从第一人称视角去看行动。信xin是理解道德人格的重要因素。一个人是忠、信、学的。
6,implication 儒家方案对社会批判理论的发展
信任的发展涵盖三个维度:主体、主体间、客体。儒家可以帮助人们认识到,信任不仅会因为竞争行为而受到削弱,而且,也会受主体间的消极经历(如强奸、酷刑折磨)、客体维度的消极经历(如腐败、政治迫害)所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