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ongdoing and the Moral Emotions
Pereboom, Derk. Wrongdoing and the moral emo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1.
本书主要反思moral anger。作者批评斯特劳森低估了反应性态度失灵malfunction的时候,即怨恨或愤怒破坏了人际关系,扭曲了对和解的诉求。不像斯特劳森依据日常生活实践,作者认为可以某种程度上逾越日常生活实践,关注到佛教对愤怒的看法,提出一种moral anger,但是其不要求retribution,它是一种moral protest,以甘地和路德·金为范例,这是一种forward-looking的视角。
本书第七章涉及宗教哲学问题(如何面对“恶”)。开头回顾斯多亚、笛卡尔的主张,这种主张与保罗相对立。前者强调神的普遍的善,后者强调神对个体善的意义。作者提出skeptical theism,即我们认知能力无法知道神基于善如何掌管宇宙。同时,作者对自由意志的神正论进行批评,并支持斯宾诺莎的观点(怀疑free will,支持决定论)。作者提出,我们可以有substantial hope,即,基于人的理智human intelligence去面对挑战。
AI:
第 1 章 导论:对愤怒的挑战
第 2 章 道德抗议的立场
第 3 章 防御性伤害与有节制的攻击性
第 4 章 犯罪、保护与同情
第 5 章 宽恕:作为道德抗议的放弃
第 6 章 爱与自由
第 7 章 宗教与希望
总结:非报复性道德的实践路径
1. Does Love Require Free Will?
以弥尔顿《失乐园》的引文为切入点,Pereboom 引出这样一个传统观点:若人无法自由选择爱神,这种爱便毫无价值。弥尔顿坚持,只有自由地回应上帝的爱才值得称赞。该节指出许多当代表达与弥尔顿观点类似,如 Robert Kane 也主张有价值的爱必须是自由意志的产物。
Pereboom 提出质疑,认为即使爱是由因果决定所引发的,它也可能是真实而有价值的。自由意志并非爱具有价值的必要条件
2. Contemporary Accounts of Love
这一节综述了当代对“爱”的哲学分析,并将之分为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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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响应论(reasons-based views):如 Velleman、Jollimore、Kolodny、Setiya 等人主张,爱是对某些可取价值的理性回应。例如 Jollimore 认为,爱是一种对特定特质(如吸引力、智慧等)的正面欣赏反应。但这类理论遭遇“可替代性问题”:为何只爱其中一个具有这些特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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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理由论(non-reasons-based views):如 Frankfurt 认为,爱不是对价值的回应,而是对特定之人的无条件关注。这种爱源于“我希望自己爱她”的第二阶意志欲望,强调爱的非理性、非选择性面向。Frankfurt 认为,这种结构本身构成了一种自由,但不需要满足应得责任的强烈自由标准
3. Does the Nature of Love Constitutively Require Freedom?
此节讨论“爱的本质”是否必然依赖某种自由。
Pereboom 介绍了“理由响应性”作为自由的替代表述方式,并分析以 Fischer 和 Ravizza 为代表的兼容论者如何认为这构成了道德责任所需的控制条件。该类理论认为,若个体能够对不同理由做出恰当反应,她就具备了“自由”意义上的控制。
然而,不兼容论者指出,这种自由太弱,无法支撑应得责任与道德赞赏。Pereboom 倾向认为即使爱的本质包含某种理由响应性,这种“自由”也不必是强意义上的自由(即具有非决定性)
4. Must the Lover or the Beloved Be Free for the Best Kinds of Love?
本节是对“爱是否需要自由意志”问题的更深入探讨。
Pereboom 举出以下几点反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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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婴儿的爱并非基于自由选择,但依然极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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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爱或友情常因非自主因素(如命运、吸引、背景)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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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道德品质虽然重要,但即使其产生并非自主决定,我们仍可能正当地爱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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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们欣赏某人正直、仁慈的性格,也不需要他以自由意志“赢得”这些品质;
他引用 Kierkegaard 提出的“重复的婚姻承诺”概念,表示某些类型的爱确实可能包含意志成分。但这些意志性的决策,即使有,也不一定要求那种能“承担应得责任”的强自由。
5. Love, Wrongdoing, and the Reactive Attitudes
本节转向 Strawson 的“反应性态度”(reactive attitudes)理论。他认为,道德关系中如愤怒、怨恨、感激等反应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核心,若否定自由意志,这些态度的合理性便会瓦解,导致“客观化姿态”。
Pereboom 反驳道,即使我们不承认基本应得和强自由,我们仍然可以发展出替代性的情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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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望(disappoin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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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reg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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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so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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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切(conc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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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抗议(moral protest)
这些情感可以维系亲密关系并回应道德失范,而不必诉诸于惩罚式的怨恨与责备
6. Demands, Wrongness, and Protest
该节进一步发展了“道德抗议”的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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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并不一定意味着对他人施加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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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表现为行为上的冷淡、情感上的疏离或言语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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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态度仍能承认行为的错误性、表达自己的价值立场,但不诉诸于应得概念或基本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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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是一种非惩罚性的道德回应,与爱的维系并不矛盾。
Pereboom 特别强调这种态度可兼容于关怀、复和、重新建立关系等积极目标
7. Final Words
最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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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有价值的爱不需建构在自由选择或应得责任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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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强自由意志与基本应得的信念,并不会破坏亲密关系的情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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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宽恕与抗议可以基于不同于传统道德责任的伦理架构予以重建。
Pereboom 在本章主张了一种“非自由意志主义下的爱”的伦理模型,为怀疑论者提供了可行的关系伦理基础。